其后书上不报,而史嵩之复引李鸣复朋比成奸,于是太学学生,再起而斥嵩之,并斥鸣复。《宋史·杜范传》云:
范言:李鸣复兴史寅午、彭大雅,以贿交结,不恤父母之邦。又极言其寡廉鲜耻。既而合台劾之。太学诸生,亦上书交攻之。
是为第二次斥史嵩之。因斥史、李,而史、李之对方为杜范。杜范持正义为史、李所排,故一面斥史、李,一面并留杜范。《范传》又云:
淳祐四年,迁同知枢密院,以李鸣复参知政事。范不屑与鸣复共政,去之。帝遣中使召回,且敕诸城门不得出范。太学诸生,亦上书留范而斥鸣复,并斥嵩之。
由上言之,似杜范与太学生已结为死党,互相声援者?则又非也。太学生一面留范,而一面持议,仍与范异,不作趋炎附势之态。杜范虽留,而仍不从太学生之误议,不作感恩图报之色。《范本传》云:
时亲王近戚,多求恩泽,引前朝杜衍例。范皆封还,乞拨堂阙妇之吏部,以清中书之务,惟留书库、架阁、京教,及要地干官。人皆以为不便,太学诸生,亦上书言之。帝以示范,范曰:三四十年,权臣柄国,以公朝爵禄,而市私恩,取吏部之阈,以归堂除。太学生亦习以见闻,乃以近年之弊政,为祖宗之成法。如以臣言为是,上下坚守,则谤者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