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妓(也称“军妓”)的最初形式在这一时期已经开始出现。据《越绝书》《吴越春秋》等书记载,公元前470年前后,“越王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越王勾践为了解决士气低落的问题,让“有过寡妇”为军中“忧思者”提供性服务,这就是典型的“营妓”。虽然当时越王勾践让“有过寡妇”为军士提供性服务,但那可能只是一种应急措施,并没有形成一种制度,但它却一直被看作是中国营妓制度的雏形。
但是,真正由国家经营的娼妓业,却是由管仲开创的。
管仲,名夷吾,初与友人鲍叔牙经商为生。后来“鲍叔牙事齐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纠。及小白立为桓公,公子纠死”,管仲被囚,鲍叔牙“遂进管仲”,“力陈管仲之贤,桓公于是任管仲为相。”(《史记·管晏世家》)管仲在任期间,竭力协助齐桓公治理国家,实行了一系列改革。重新划分行政区域,整顿吏治,严肃军队纪律,利用官府力量发展盐铁业,促进生产,统一管理货币,调整物价,通过“尊王攘夷”控制各诸侯国内政,抵御周边少数民族。通过这些改革方案,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个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