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音乐
有一种观念认为互联网已经把所有音乐变成世界音乐:你几乎可以听到来自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音乐,只要你有网络连接就行(对一部分人来说,互联网仍是种尚未实现的设想)。互联网创造出一个全球性的点歌机,一个全世界都可以接入的声音库存。而在线下,许多音乐传统通过离散社群和跨境劳工得以在全球传播,或者通过那些不计较出生地或民族自我身份认同的音乐家和听众的参与而得以传播。从这个标准来看,西方古典音乐、爵士乐、摇滚乐全都是世界音乐,还有那些源于非西方的传统诸如宝莱坞歌曲及东亚流行音乐的各种形式。在这些范畴中,也有一些尤其全球化的体裁。例如,除开非洲中部之外的地方,只有很少几个国家没有重金属乐队,2018年金属乐的全球下载量增长了154%,这是所有类型中增长最多的(紧随其后的是日本流行音乐)。而嘻哈音乐因其低廉的制作成本(一部智能手机足矣)而遍布全球。
但是,在这一节中,我更关心的是“世界音乐”这一概念,而非散布全球的制作与消费实践。所以我要以这个术语的三种用法开始,一种是高度商业化的用法,另外两种则更具思索性,然后提出第四种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