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龚自珍所说的“变”,并不是触及封建专制制度本身的质的变化,而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的“变法”,因此,他说:“体常静,用常动”[7]。龚自珍所说的“体”,就是指事物的本质特征,是决定事物性质的东西;“用”是指事物本质特征的作用和表现。在龚自珍看来,作为封建制度本身的“体”是不能动摇的,而所能变化的只是“用”而已。所以,他认为,“变”只是一个单纯数量增减的“渐变”,而不是根本性质的突变。他在《平均篇》中说:“可以更,不可以骤”[8],又说“风气之变之必以渐也”[9]。这就是说,任何事物作为一些变更的“渐变”是可以的、必要的,但“骤变”是不可以的。龚自珍由于否认了事物的突变,最终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循环论。
魏源像
魏源和龚自珍一样,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魏源看来,“五帝不袭礼,三王不沿乐”[10],中国历史上的皇、帝、王、霸就好像春、夏、秋、冬是一个循环演变的过程,即使伏羲、黄帝复生,也不能“返于太古之淳”[11]。气化日嬗,无一息不变,促使社会历史由皇而帝、由王而霸,太古不能不演变为唐虞三代,唐虞三代不能不演变为春秋战国,这种历史不断演变发展的趋势是不能阻挡的。因为“势则日变而不可复者也”[12],并且,这种发展变化的趋势总是后胜于前、今胜于古。魏源认为,后世有三件大事胜于“三代”,第一是汉文帝废肉刑,这表明三代残酷,后世比较仁慈;第二是柳宗元写《封建论》,说明三代实行分封制是私,后世改行郡县制是公;第三是废除世袭制,变为贡举制,说明后世以贡举来选拔官吏,比之三代的世袭制要好得多[13]。他认为这三大变化是不可以“复”的,并指出了“可复”与“不可复”的标准是看是否“便民”。他说:“变古愈尽,便民愈甚,……天下事,人情所不便者,变可复;人情所群便者,变则不可复。”[14]在魏源看来,“人情所群便者”就是势、利、名三者,“人所聚而势生焉,则所在而人聚焉,名义所禁遏而治乱生焉”[15]。同龚自珍一样,魏源也认为历史发展变化的“势”是众人所造成的,统治者应出于公心,“以势、利、名公天下”,使“天下之庶人”都能得到利益,使“天下之君子”知所劝勉和禁遏,从而能让众人形成“势”。这样,就可以治天下,而“天子者,众人所积而成”,“故天子自视为众人中之一人,斯视天下为天下之天下”[16]。可见,魏源认为“势”是社会发展变化的推动力,是一种必然趋势。这种趋势犹如长江大河流注于大海,是不可阻挡、不可逆转的,而这种历史发展变化的必然之“势”是由人群造成的,圣贤英雄的作用就是善于掌握和利用这种“势”。他说:“圣人乘天下之势,犹蛟龙之乘云雾,不崇朝雨天下而莫知谁尸其权”,如果违背这种“势”,“强人之所不能,法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法必不行”[17]。在魏源的历史变易观中,他察觉到“众人”的力量和作用,“人聚则强,人散则尫,人静则昌,人散则荒,人背而亡”[18],把强弱兴亡归结于“人”的向背,这是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