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军械等货物都是出自自家在米国的产业,供给的价格非常有优势,除了咸亨洋行自己,就没有其它中间商挣差价,那能不赚钱么!
而且,光“以金易银”一项,因为本钱是幕府掏的,咸亨洋行的毛利就达到了近60万美金之多——折合15万天保小判金。
虽然咸亨洋行这个钱挣的不亏心,没有鸿之舞金银矿兜底,这些大的金银兑换足以击溃香江市场,但幕府方面不知道啊,只看到了好多一笔钱落入洋行的手中——再说了,金银比价在海外是一比十五,可不是扶桑的一比五,这么算就是挣了四十五万金,抢也没这么快吧!
坑爹啊,哪有这么反复计算的。
咸亨洋行挣的这笔钱是能多换不少银子,可海外银价低,幕府给的金子没变,所以毛利还是近60万美金——数学老师您多保重啊,世界非常需要你!
当然了,等咸亨洋行跑路后,幕府仔细翻账本,这个普遍误解终于消除了。
造成这个的原因就是咸亨洋行太懂事了。
因为每次交易时打点得十分周到,从给公方样、江户重臣到长崎、对马的负责人、经手人,每次无一遗漏,还殷勤的很,难免被怀疑挣了金山银海一样的财富。
但幻觉是会消失的。
等安政六年(1859年)六月底咸亨洋行跑路后,幕府全面评估此事造成的影响,这才发觉,“本来是两相得利的事,可能因自己一方自视过高,到了把事情搞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