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生的错误,卢梭认为,在学生未犯错误以前,就应该向他指出他可能犯的错误,及时预防;而在他既犯以后,就绝不要去责备他,因为这样做只会使他生气,使他出于自尊而反抗教师。如果在教训学生的时候引起了他的反感,那是没有什么效果和好处的。在卢梭看来,在学生犯错误的时候,教师不是批评与指责,而是帮助孩子消除他们的内疚与惭愧,给学生以必要的安慰,这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教训。所以,卢梭认为,在学生犯过错以后,教师千万不要说“我早就告诉过你了”之类的话。他认为最高明的办法就是:“在表面上好像是把你说过的话忘记了似的,相反,当你看见他因为没有听你的话而感到羞愧的时候,你要和和气气地用好言好语把他的羞愧遮盖过去。当他看见你为了他而忘记了自己(说过的话),不仅不使他难堪,反而安慰他的时候,他一定会感激你的。如果在他伤心的时候,你再去责备他,他就会恨你,而且会发誓不再听你的话,以此表明他并不是像你那样重视你的意见的。”①此外,做教师的还应该尊重自己的学生,维护学生的自尊。只有这样,教师才会成为学生信赖的朋友,才能赢得学生的爱戴和尊重。
当教师的威信树立起来以后,还应该注意避免权威的滥用,进而应该不断地去巩固这种权威的地位。“我想方设法地渐渐得到他对我的信任,以便成为他在寻求快乐中的知心人和决定人。我不仅不打击他那样年纪的倾向的发展,我反而要熟习它们的发展的情况,以便加以控制;我要了解他的观点,才能对他进行指导;我绝不牺牲他现在的快乐去寻求什么遥远的幸福。我不希望他有一时的快乐,但是,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他有永久的快乐。”②在对待这一时期的儿童方面,卢梭要求教师既不能严酷和冷淡,因为这样会失去儿童的信任,也不能放任不管,这样就没有负起儿童保护人的责任,所以,教师要做的就是在儿童放肆胡闹的时候才动用自己的权威。“重要的是,学生无论做什么事情,甚至做坏事,老师都应该知道并加以监督;老师同意学生做一件坏事,或者自己做错一件事情,总比受学生的欺骗和学生做了坏事而自己一点也不知道,好一百倍。谁要是想对某些事情闭着眼睛不管,他不久即将发现,他对任何事情都不能不闭着眼睛不管的。”①因为,在卢梭看来,如果学生做第一件坏事的时候你容忍他,他就会去做第二件坏事的,这样接二连三地做下去,到最后必然是打乱整个秩序,践踏一切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