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撰写致谢的要求
(1)合理选择致谢对象。选择致谢对象时要掌握几点:一是对参与常规检验、予以轻微帮助或一般建议者,通常不需致谢。二是对于做出重要贡献的同事或助手,应该作为合作者出现。三是对于不能列为作者,但协助研究并提过指导性意见,而且在写作中提过建议并给予审阅的个人,需要致谢。
(2)恰当地表达致谢。致谢的言辞应该恳切,实事求是,尽量指出具体的人所提供的具体的帮助。
三、名词术语、数字、符号和缩略词
(一)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的使用应按国家公布和审定的标准为准。目前尚无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应根据本学科习惯确定,并在论文中首次出现时加以注释或附原文。作者独创的名词术语,在论文中首次出现时须加以说明,给予意义的界定。名词术语在同一篇论文中必须前后一致。
国内机关、团体、学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等名称,在论文中首次出现时应写全称,以下可用简称,简称也须符合习惯。外国的研究机构、团体、学校、公司等名称,应按全称译成中文,首次出现时,要用括号附注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