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1年,罗伯斯庇尔大学毕业以后,返回阿腊斯,开始了他长达8年的律师生活。他公正不阿,抗拒时弊;同情穷人,敢于起来为受欺凌的人说话。从而,博得了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1788年,他在为阿腊斯地方选区第三等级起草的陈情书中,提出了一系列像消灭等级特权,保障人权和出版、信仰自由,合理负担捐税等民主主张,从而,受到了第三等级的热烈拥护。不久,他当选为阿尔图瓦省第三等级的代表,出席了在凡尔赛召开的三级会议:起初,这个操着外乡口音的年轻人,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后来在一次反击贵族诬蔑人民起义的演说中,他名声大震,受到了与会者的重视。
罗伯斯庇尔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民主主义者,他有力地抨击着1791年法国宪法关于选举中的财产资格限制。大家知道,法国1791年宪法,是一部主要反映资产阶级利益的法律。它把公民划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两个部分,按规定,只有至少缴纳三个工作日价值的直接税,既不是奴仆也不是受雇者,才能成为积极公民,而享有选举权。这部宪法还对封建王权,采取了妥协态度,规定: “最高行政权专属于国王”,而且国王还对议会法令享有暂时否决权。罗伯斯庇尔对于这些规定,一直持否定态度。他指出:如果大多数人被剥夺了政治权利, “主权在民”岂不是一句空话?他愤怒地喊道: “是谁完成了我们的光荣的革命呢?难道是一些名人和富人吗?不!只有人民才想革命,只有人民才能完成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