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苍黄渡江,驻跸吴会,中原陕右,尽入于金,东画长淮,西割商秦之半,以散关为界,其所存者,两浙、两淮、江东西、湖南北、西蜀、福建、广东、广西十五路而已,合京西,共为十六路。(《宋史》卷八五《地理志序》)
是时舆地登于职方者,东尽明越,西抵岷嶓,南斥琼崖,北至淮汉,补短截长。分路十六,曰浙西,曰浙东,曰江东,曰江西,曰淮东,曰淮西,曰湖南,曰湖北,曰京西,曰成都,曰潼川,曰利州,曰夔州,曰福建,曰广东,曰广西。凡府、州、军、监一百九十,县七百有三,而武都、河池、兴元、襄阳、鄂州、庐州、楚州、扬州,皆为重镇。(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
宋疆域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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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宋之制度
一)官制
甲、中央官
中央官制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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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官制,虽承袭于唐,特徒存其名,而任非其官。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管库,悉隶三司。中书省但掌册文,复奏考帐;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版位,流外考较;诸司附奏挟名而已,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悉皆出入,分莅庶务。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预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责,起居不记注,中书常阙舍人,门下罕除常侍,司谏正言,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诤。至于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