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同盟的代表罗隆基也就国民党代表的方案提出了质疑:“有几个问题,希望国民党代表能作答:国府委员由主席提请选任党外人士参加,但须经国民党机关通过,这些人是否要向国民党的机关负责?主席紧急处置权,‘紧急’两字如何解释,若无限制,则可能使将来的国府委员会等同于今天的国府委员会,英美的紧急权需提交议会通过,而这方案中所规定只说向国府委员会报告,应请解释。”
郭沫若的发言最具讽刺与幽默,他说:“主席权限太大。雪艇先生说主席并非独裁,但是也太辛劳,是否可设辅助办法,如副主席或常委会,以减轻主席之劳瘁与责任。”
国民党招架不住中国共产党与第三方面的攻击,退却了。不得不明确规定:国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对各部会长官及各部会政务委员有任免之权,对立法委员、监督委员有任用之权;在国府委员会的名额分配上,否定了国民党占“特定多数”的主张;在涉及施政纲领的变更规定上,规定须出席人员三分之二的赞成,方得决议;并在实质上,否定了主席的紧急处置权,使国民党将政府委员会变成橡皮图章的希望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