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则流行大头鱼和黄鱼,也有螃蟹。
清朝北京的主食还是以面为主,米饭次之。京城人民喜欢吃仓米,也叫老米。据说仓储久了,米有独特的香气。又说南方的米经过漕运入京,一蒸就变红,看着好。
蔬果之类也很有特色。先前流行“不时不食,应时当令”,这会儿吃“应时”已经不能让人满足了。香椿、芸豆、菱藕等,都要吃不合时令的才算有意思。于是有了“洞子货”,说白了就是温室出品。价格当然也高:年初如果买得到黄瓜,一根就值一二两银子。
关于清朝山东的饮食,马益著曾有一篇《庄农日用杂字》,描述乡农日用,非常精彩,不妨看作当时民间的饮食记录。其大概要点是:
早饭吃点心,晚上吃糖圆。
夏天吃鸡蛋肉丸面,用麻汁调凉粉,取个清爽。
冬天吃肥羊肉和烧黄酒,取暖。
狗肉是常用肉,牛肉蘸醋与盐吃——大概因为是农家,吃牛肉也行。
对虾和蟹子算水产里贵的,但也有乡民买来吃。
金华火腿搭配肘子,这种做法当时也流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