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大夫张汤弹劾徐“僵矫制”,应依法处死,偃以《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颛(专)之可也”为名,认为自己无罪。狱吏出身的张汤,驳不倒徐偃的理由。
武帝下诏让终军亲审此案。终军责问徐偃:
其一,古代诸侯国异风俗不同,百里不通,所以聘会之事、安危之势,顷刻可以出现变故,因此使者可不受王命,有专断之宜,现在天下为一,万里同风,《春秋》说“王者无外”,你巡行在封域之中,却称“出疆(出了疆界)”,这是为什么呢?
其二,从盐铁方面讲,郡中都有蓄积,你在胶东、鲁两个封国中废除盐铁专卖,对整个国家利害并未见其影响,你竟然把这说成是“安社稷、存万民”之举措,这是为何呢?最后指出徐偃假托皇帝制诏,擅作威福,沽名钓誉,这是圣明的君主“所必加诛”的。徐偃理屈词穷,自认“服罪当死”。武帝认为终军责问的好,并诏有关机构治偃罪。
终军曾在自请出使匈奴书中说“臣年少才下,孤于外官”。师古曰:“孤,远也”。这就是说终军自认为自己距外朝的行政长官的条件差得太远,只能当中朝的侍从之官,武帝奇其才, “擢为谏大夫”。
其后,终军又自请出使南越,并说“愿受长缨,必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于是武帝派其为使臣,出使南越。终军到南越,说服了南越王,“请举国内属”。武帝“大悦”,赐南越大臣印绶,壹用汉法,从新改其俗,令使者填(镇)抚之。元鼎五年(前112)南越相吕嘉“不欲内属”,发兵攻杀南越王及汉使者终军等,终军死时年仅二十余。